《与狼共舞》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,主角邓巴中尉在战争中受伤后,为了到西部前线哨所服役,主动申请前往。他来到了荒无人烟的哨所,起初孤独又迷茫。随着时间推移,他结识了一只野狼,给它取名为“两只袜子”,一人一狼建立起了特殊的情谊。之后,邓巴又遇到了苏族印第安人,从最初的互相戒备,到后来逐渐相互了解。他融入了印第安人的生活,学会了他们的语言和习俗,还爱上了印第安女子“握拳站立”。然而,白人军队视印第安人为敌人,邓巴与印第安人的友好相处引来了白人军队的误解和追捕。最终,邓巴选择与印第安人站在一起,放弃了白人世界,开启了新的生活。